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郝幼荣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电视声音扰邻起争执 一方受伤诉赔偿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1-18 16:49)    点击:531

  

  家住北京市顺义区某村的陈先生与田先生为邻居,早晨五点多钟从陈先生家传来的电视声,引起了陈先生与田先生之间一场不小的人身损害赔偿风波。

  原告陈先生诉称,2010年10月14日5时40分左右,我家孩子要看电视,声音大,田先生就踹我家门,我们发生为此发生争吵。田先生用左手握拳打我左侧面部,后将我摔倒致伤,诊断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。双方经派出所出警且调解未果,故我诉至法院要求田先生赔偿我医疗费、鉴定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,共计2072.14元。

  被告田先生辩称,当天清早陈先生看电视,电视声音很大,我出去制止,陈先生出来就打我,我用手挡了一下,陈先生就躺在地上了,并扬言要讹我,其实我没有打他,所以我不同意赔偿他的损失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,陈先生在与田先生发生争执时,两人有身体接触之事实;现陈先生诊断有外伤存在,田先生不能以充分证据证明陈先生在该期间被其他外力致伤;基于上述形成的有内在联系的证据链,本院认定田先生将陈先生致伤。双方因电视的声音大而发生争执,以致引起损害结果的发生,对此双方均有过错,应承担同等责任;田先生应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陈先生合理的经济损失。法院判决田先生赔偿陈先生损失470元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郝幼荣律师提供“交通事故  人身损害  婚姻家庭  刑事辩护  劳动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郝幼荣律师,郝幼荣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郝幼荣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6906153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郝幼荣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安阳律师 | 安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郝幼荣律师主页,您是第12419位访客